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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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渝0192民初721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无锡渝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负担 ...更多 | 2021-05-27 |
2 | 其他 | (2020)渝01民终6658号 | 被上诉人 | - | 338147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851.76元,由上诉人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26 |
3 | 其他 | (2020)渝0112民初19131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新区支行,Z某某 | 276133.33 | 驳回原告L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21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12 |
4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0)渝0105财保579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解除保全申请人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的解除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12-21 |
5 | 其他 | (2020)渝0105执1258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2-21 |
6 | 其他 | (2020)渝0105执12617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渝0105执1261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18 |
7 | -- | (2020)渝0105财保438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申请人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的保全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1470元,由申请人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缴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当事人需继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应不迟于该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更多 | 2020-11-13 |
8 | 其他 | (2019)渝0105民初24111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龚军 | 985135.08 |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支付律师服务费985135.08元;
二、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未付律师服务费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2月23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094.84元、减半收取计7047.42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9 | 其他 | (2019)渝0105民初24112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G某某 | 376992.4 |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支付律师服务费376992.4元;
二、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未付律师服务费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7年8月1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7738.24元、减半收取计3869.12元,由被告G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10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渝民终314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5-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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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634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2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634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2-12-29 | |
3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634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2-12-15 | |
4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634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2-11-23 | |
5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民终9721号 | 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2 | |
6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民终9721号 | 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0 | |
7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2)渝01民终9721号 | 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9-28 | |
8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1)渝0192民初1405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无锡渝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S某某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03-31 | |
9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1)渝0192民初1405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无锡渝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S某某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02-10 | |
10 | 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 | (2021)渝0192民初14053号 | 原告 | 原告: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被告: 无锡渝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