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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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冀0208民初81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唐山汇联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48000 | 一、限被告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镇南黑山沟村委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土地租赁费分成款48000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镇南黑山沟村委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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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2019)冀0208民初818号 | 其他 | -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2019-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