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苏0812行初154号 | 被告 | 原告: 颜某 被告: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涟水县红窑镇人民政府 | -- | 驳回原告颜某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颜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23-03-14 |
2 | 劳动争议 | (2022)苏0826民初594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58元,减半收取129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22-10-10 |
3 | -- | (2021)苏0826执102号 | 其他 | - | -- | -- | 2021-04-13 |
4 | 合同纠纷 | (2021)苏0826执30号 | 其他 | - | -- | -- | 2021-02-20 |
5 | 合同纠纷 | (2020)苏0826民初2881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M某某,江苏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1197598.25 | 一、被告M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J某某工程款24550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以245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止);被告江苏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欠被告M某某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工程款245500元承担给付责任;被告涟水县农业农村局在欠付被告江苏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61098.25元范围内对原告J某某的工程款245500元承担给付责任。
二、驳回原告J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费1748元,由被告M某某负担。
案件受理费4984元,由被告M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费收款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收款账户:M某某上诉账号62×××92、江苏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诉账号62×××18、涟水县农业农村局上诉账号62×××84) ...更多 | 2020-12-07 |
6 | 劳动争议 | (2020)苏0826民初5304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Y某某 被告: M某某,许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 | 准许J某某、Y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J某某、Y某某负担 | 2020-11-09 |
7 | 合同纠纷 | (2020)苏0826民初270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90286.2 | 一、被告涟水县农业农村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Y某某工程款990286.2元。
二、驳回原告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52元,由被告涟水县农业农村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用(收款人: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清江浦支行,账号:62×××61Y某某6232636100129302165涟水县农业农村局6232636100133833353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更多 | 2020-10-19 |
8 | 其他 | (2020)苏08行终138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涟水县岔庙镇联裕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8-27 |
9 | 其他 | (2020)苏08行终129号 | 被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7-21 |
10 | 其他 | (2020)苏0812行初137号 | 被告 | 被告: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10000 | 准许原告Y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20-05-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苏0826民初3577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2 | -- | (2023)苏0812行初7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W某某 被告: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
3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7360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D某某,L某某,H某某,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12-14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7360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D某某,L某某,H某某,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10-31 | |
5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5940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10-09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497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09-16 | |
7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5224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08-01 | |
8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522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08-01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4970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07-21 | |
10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2022)苏0826民初5177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 涟水县人民法院 | 2022-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