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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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赛国许准字〔2017〕第1479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家税务局 | |
2 | 赛国许受字〔2017〕第1358号 | -- | 准予行政许可文书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家税务局 | |
3 | 内林草资许准﹝2021﹞218号 | 呼和浩特市盛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赛罕区一期35MW光伏电站项目 | 永久使用林地 | 2021-04-30 | 2099-12-31 |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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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益物权纠纷 | (2019)内01民终3018号 | 被告 | - | 998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784元,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集贤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9-25 |
2 | 用益物权纠纷 | (2018)内0105民初1913号 | 被告 | 被告: 呼和浩特市盛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6157 |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集贤村村民委员会继续履行与Y某某、W某某签订的《土地有偿承包合同书》中除重复发包的149.73亩土地外的其他土地;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集贤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Y某某、W某某赔偿经济损失257536元;
三、驳回Y某某、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集贤村村民委员会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84元(Y某某、W某某已预交),由集贤村民委员会负担5163元,退还Y某某、W某某862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127元,由集贤村民委员会负担;保全费1808元,由集贤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主文) ...更多 | 2019-04-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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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2018)内0105民初1913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呼和浩特市盛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19-01-11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内0105民初6137号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盛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市盛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18-11-27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18)内0105民初6137号 | 被告 | 原告: 内蒙古盛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呼和浩特市盛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2018-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