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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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1012民初525号 | 原告 | 原告: 扬州鸿峰帆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扬州市云帆洁具有限公司 | 81640 | 被告扬州市云帆洁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鸿峰帆塑胶有限公司给付货款81640元并承担利息(以81640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92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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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苏1012民初2205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扬州鸿峰帆塑胶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8-17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2)苏1012民初2205号 | 被告 | 原告: F某某 被告: 扬州鸿峰帆塑胶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苏1012民初525号 | 原告 | 原告: 扬州鸿峰帆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扬州市云帆洁具有限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 2018-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