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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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6-05-16 | 〔2016〕苏0583执3513号 | |
2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6-05 | 〔2015〕昆执字第04329号 | |
3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2014-12-03 | 〔2014〕虎执字第01669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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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04-18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1-09-03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8-10-29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1-09-03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2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1-09-03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03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1-09-03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4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注销,自动移出 | 2021-09-03 | 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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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苏0508破14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一、宣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三、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发现有应当追回的财产或者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加分配。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1-08-24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苏0508破14号 | 被申请人 | - | -- | 受理申请人Y某某对被申请人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1-06-30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苏0583执351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民初字第275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7-06-25 |
4 | 合同纠纷 | (2015)苏中执字第56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苏中商初字第0187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更多 | 2016-11-28 |
5 | 合同纠纷 | (2015)昆执字第04329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昆商初字第162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16-05-30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昆民初字第275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X某某,W某某 | 4473675 | 一、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C某某借款本金4473675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及逾期利息(以447367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2.4%标准自2012年8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X某某、X某某、W某某对上述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的,原告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6049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690元,三项合计6618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387元,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X某某、W某某共同负担65793元,四被告负担部分,原告C某某起诉时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四被告履行上述判决时一并支付给原告C某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5-03-24 |
7 | 其他 | (2014)苏中商初字第00187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被告: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锦佩玩具厂,X某某,杨金凤 | 30260441.71 | 一、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借款本金9892941.71元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利息(其中2392941.71元自2014年3月6日起、250万元自2014年3月7日起、250万元自2014年3月11日起、250万元自2014年3月12日起,分别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律师费损失367500元;
三、如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义务,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有权以被告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锦佩玩具厂名下坐落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甫澄中路218号的房屋所有权(房屋他项权证为苏房他证吴中字第00148141号,登记债权数额为505万元,苏房他证吴中字第00148140号,登记债权数额为345万元)以及土地所有权(土地他项权证为吴他项2012第0600761号,抵押金额为150万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分别在登记的债权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被告Y某某、X某某对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付款义务在20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Y某某、X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8597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90973元,由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锦佩玩具厂、Y某某、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山西路支行,账号10×××75,汇款凭证复印件寄交本院)。 ...更多 | 2015-02-25 |
8 | 合同纠纷 | (2014)昆商初字第162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被告: X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751851.56 | 一、被告X某某归还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326467.56元,支付利息、费用、逾期利息(截至2014年4月12日的利息6825.08元、费用43064.88元,2014年4月12日后的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被告X某某赔偿原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其他损失2538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三、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X某某的上述债务在4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义务方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的,权利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于本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受理费7462元,公告费690元,两项合计8152元,由两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两被告于还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4-11-10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虎民初字第0142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X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杨金凤,G某某,X某某 | 3137800 | 一、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Z某某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为:以300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自2013年9月4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G某某、X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X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Z某某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37800元,被告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G某某、X某某对该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的账户;或汇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开户行:苏州新区农行商业街支行,账号:548××24。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65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8654元,由被告X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G某某、X某某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 ...更多 | 2014-08-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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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破产文书 | -- |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2021-07-07 | |
2 | 裁判文书 | 民间借贷纠纷 |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X某某、W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5-07-11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Y某某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4-11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民间借贷纠纷 |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Y某某、X某某、W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4-12-20 | |
5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4-12-20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9-24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X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4-08-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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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被告: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X某某,Y某某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12-26 | |
2 | -- | (2014)昆商初字第1626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被告: 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4-11-10 | |
3 | -- | (2014)虎民初字第0142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G某某,苏州爱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X某某,Y某某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2014-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