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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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8-07-09 |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依法补报了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 | 2019-05-07 |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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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湘0202民督367号 | 被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的督促程序。
本院(2023)湘0202民督367号支付令自行失效。
申请费999元,由申请人株洲市永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5-18 |
2 | 其他 | (2014)株中法民四终字第65号 | 被上诉人 | - | 1464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6元,由上诉人M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5-08 |
3 | 其他 | (2014)株中法民四终字第64号 | 被上诉人 | - | 14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5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5-08 |
4 | 合同纠纷 | (2013)株荷法民一初字第76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株洲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200 | 驳回原告W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55元,由原告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应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现金交纳的,直接向农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缴纳;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红广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更多 | 2014-01-15 |
5 | 合同纠纷 | (2013)株荷法民一初字第768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株洲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640 | 一、被告株洲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M某某交付嘉天紫东苑2栋401号房产证;
二、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66元,由原告M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的,应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按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现金交纳的,直接向农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缴纳;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红广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86。逾期未缴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 ...更多 | 2014-01-1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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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株中法民四终字第65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株洲嘉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4-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