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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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禄行审水保特准字﹝2022﹞22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准予禄丰交投建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 ...更多 | 2022-10-25 | 2024-10-25 |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 |
2 | 内变核字﹝2021﹞第2011号 | 变更登记 | 法人变更登记 | 2021-10-18 | 2025-10-19 |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 |
3 | 532331012020051400026 | 营业执照 | 市场准入 | 2020-05-14 | 2099-12-31 |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楚住建建决﹝2021﹞20号 |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核准禄丰交投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决定 | 新申请: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2021-10-19 | 2026-10-19 |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禄环审﹝2021﹞13号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禄丰交投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禄环审〔2021〕13号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关于禄丰交投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禄丰交投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禄丰交投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禄丰县勤丰镇羊街村委会石旧村小组,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9万元),属新建项目。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保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污水处理。项目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渣土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建筑,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厂区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排入周边沟渠;运营期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水、混泥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搅拌区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区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收集沟汇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强各生产环节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期施工扬尘(土方施工、主体施工、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等施工环节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堆放进行遮盖、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营运期细粉料筒仓(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产生的粉尘采取全封闭式料筒仓+脉冲布袋除尘措施,外排废气达到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标准;骨料仓(碎石和机制砂卸料、进料、皮带输送、堆存等环节粉尘)产生的粉尘采用整体封闭+顶棚设置喷淋设施;混凝土搅拌粉尘采取上料、配料、搅拌等设备进行封闭处理措施,搅拌楼顶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转运粉尘采取料仓入口、厂区出入口均设置雾炮机,并确保雾炮机正常运行。洒水车道路洒水降尘、清扫保洁,确保厂区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管理。项目内合理布置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运营期优化工艺布局,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密闭车间,并设置减震垫;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车辆限载限速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地势低洼处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生产固废(混凝土残渣、沉淀池沉渣、检验固废)统一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回用,不外排;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机修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其设置需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积极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三、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做到清洁生产。 四、根据环评结论,该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自行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正式运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1年3月26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印发 ...更多 | 2021-03-26 | 2099-12-31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 |
6 | ﹝禄丰税﹞许准字﹝2021﹞第﹝32﹞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一百万元 | 2021-03-04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县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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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云0112民初581号之三 | 被告 | 原告: 云南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禄丰交投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