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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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遂取水(2022)050号 | 331123220224850683298 | 经审查,认为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更多 | 2022-02-24 | 2099-12-31 | 县水利局 | 地方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