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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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桂0331执57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08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桂0331执92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23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桂0331民初1272号 | 原告 | 原告: 荔浦县广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荔浦县禧燕木业有限公司,刘春燕,M某某 | 163014 | 一、被告荔浦县禧燕木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301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实际欠货款为基数,从2020年7月4日起按照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给原告荔浦县广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荔浦县广源化工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受理费3560元,由被告荔浦县禧燕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3560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17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桂0331民初603号 | 原告 | 原告: 荔浦县广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荔浦杜莫富兴衣架厂,W某某 | 307999 | 被告荔浦杜莫富兴衣架厂、W某某共同支付货款307999元给原告荔浦县广源化工有限公司。
本案受理费5920元,减半收取2960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户名:荔浦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荔浦县支行,账号:21×××39},如果未按本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920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4-1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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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荔浦县禧燕木业有限公司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2020-12-31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荔浦县禧燕木业有限公司、L某某、M某某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2020-08-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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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桂0331民初1278号 | 原告 | 原告: 荔浦县广源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荔浦凯顺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