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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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皖0207执3824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2)皖0207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了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10-1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皖0207民初2249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家溢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55553 | 被告芜湖家溢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货款55553元,并支付以此为基数,自2022年3月1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计595元,由被告芜湖家溢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原告预交的应由被告负担部分的诉讼费用,由本院退还,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户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收款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收款账号:3402××××0017)。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17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2民终779号 | 上诉人 | - | 21778.79 | 一、撤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2019)皖0203民初2501号民事判决;
二、W某某、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1778.79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支付逾期利息,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支付逾期利息;
三、驳回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上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78元,由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346元,W某某、Y某某负担23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56元,由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负担692元,W某某、Y某某负担46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4-1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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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皖0207民初2249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芜湖家溢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2022-04-29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皖02民终779号 | 上诉人 | -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3-16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皖0203民初2501号 | 原告 | 原告: 芜湖鹏辉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Y某某 |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19-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