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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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在厂区内使用的10台压力容器均超期未检,其中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容17粤J3393(16)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4月1日;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容17粤JE0401(20)和容17粤JE0403(20)的2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4月28日;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容17粤JE0402(20)、容17粤JE0404(20)、容17粤JE0405(20)、容17粤JE0406(20)、容17粤JE0407(20)、容17粤JE0408(20)、17粤JE0409(20)的7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03月28日。当事人是上述压力容器的实际使用管理人,且在上述压力容器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2023年5月5日,当事人正在厂区内使用上述压力容器时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 ...更多 | 处以罚款50000元 | 50000 |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25 | 恩市场监管沙处字〔2023〕5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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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2675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伟成丰制衣厂 | 19091.9 | 被告深圳市宝安区伟成丰制衣厂(经营者:Z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报酬19091.9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以19091.9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利率上浮50%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80.05元(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宝安区伟成丰制衣厂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在庭审中同意由被告深圳市宝安区伟成丰制衣厂在执行阶段迳付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21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203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53.12元,由东莞茂志针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5-28 |
3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350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L某某 | 93191.03 | 一、被告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承揽报酬93191.0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93191.0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93191.0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二、被告L某某对被告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就其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内,有权向被告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6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L某某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467元,本院不予退回,由被告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L某某迳付2467元给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5-19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408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茂志针织有限公司 | 309781.83 | 一、被告东莞茂志针织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309781.8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款项清偿日止以309781.8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169.3元(已由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缴),由被告东莞茂志针织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已预缴的案件受理费3169.3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东莞茂志针织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3169.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2-25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723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钟天全 | 521251.92 | 一、被告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支付货款521251.92元及利息(自2020年4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货款利息以521251.9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506.3元、申请费3126.29元、公告费600元,合计8232.59元(已由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缴),由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已预缴的案件受理费4506.3元、申请费3126.29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4506.3元、申请费3126.29元;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已预缴的公告费600元,由被告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直接迳付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2-09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721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新疆入世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585744.48 | 一、被告新疆入世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支付货款585744.48元及利息(自2020年4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货款利息以585744.48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28.72元、申请费3448.72元,合计8277.44元(已由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缴),由被告新疆入世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负担;案件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被告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已预缴的案件受理费4828.72元、申请费3448.72元,合计8277.44元,本院予以退回,被告新疆入世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4828.72元、申请费3448.72元,被告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30 |
7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378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点金纺织品有限公司 | 58792 | 被告东莞市点金纺织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承揽报酬58792元及利息(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5879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以5879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0.50元,财产保全费668.19元,合共2088.6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点金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交诉讼费用2088.69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东莞市点金纺织品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诉讼费用2088.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5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424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纺纤惠纺织有限公司 | 24638.1 | 被告东莞市纺纤惠纺织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承揽报酬24638.1元及利息(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24638.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以24638.1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5.44元,财产保全费290.18元,合共765.6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纺纤惠纺织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交的诉讼费用765.6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东莞市纺纤惠纺织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诉讼费用765.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1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民辖终13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8-04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423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新绿然纺织品有限公司 | 38903.36 | 一、被告东莞市新绿然纺织品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承揽报酬38903.36元及利息(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38903.3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以38903.3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二、驳回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5.22元,财产保全费434.08元,合共1269.3元(已由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东莞市新绿然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用1269.3元,本院不予退回,由被告东莞市新绿然纺织品有限公司迳付给原告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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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Z某某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4-15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Z某某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0-1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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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2675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安区伟成丰制衣厂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2676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华声纺织有限公司,Z某某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3 | 加工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2674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开拓纺织有限公司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9-30 | |
4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350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旭丰制衣有限公司,L某某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5-12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7民终2031号 | 被上诉人 | -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23 | |
6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粤0785民初408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茂志针织有限公司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1-02-24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723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蓝羽时装制衣有限公司,Z某某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0-12-07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721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新疆入世丰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0-10-20 | |
9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424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纺纤惠纺织品有限公司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0-08-31 | |
10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0)粤0785民初423号 | 原告 | 原告: 恩平市汇荣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新绿然纺织品有限公司 | 恩平市人民法院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