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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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0)闽0821行初10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 | -- | 准予原告Y某某撤回对被告上杭县城市管理局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Y某某承担 ...更多 | 2020-04-16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闽0823民初263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上杭县公安局 | 49760 | 一、上杭县公安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C某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损失合计24779.89元;
二、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C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损失合计7079.97元;
三、驳回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4元,减半收取计522元,由C某某负担188元,上杭县公安局负担260元,上杭县城市管理局负担7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19-11-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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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821行初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上杭县旧县镇人民政府,上杭县城市管理局 | 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4-04-25 | |
2 | -- | --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17 | |
3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上杭县人民政府,上杭县大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履行查处违法建房职责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4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上杭县人民政府,上杭县大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履行查处违法建房职责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5 | 其他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行为 | --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8 | |
6 | 行政命令 | -- | 被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7 | 行政补偿 | (2023)闽0821行初28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C某某 被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上杭县才溪镇人民政府 | 长汀县人民法院 | 2023-10-08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杭县人民政府,上杭县城市管理局,上杭县大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9 | 其他 | (2023)闽0803行初1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杭县人民政府,上杭县城市管理局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10 | 其他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行为 | (2023)闽0803行初16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局,上杭县人民政府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