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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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吊销营业执照 | --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1-21 | 连市监处罚〔2022〕DX00919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7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06 | -- | |
4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1-23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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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2-07-07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6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0-11-23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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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7000316)公司补(换)照﹝2019﹞第03140001号 | 公司补(换)照 | 公司补(换)照 | 2017-08-17 | 2099-12-31 |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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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苏0706破申69号 | 被申请人 | - | -- | 受理连云港一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江苏柏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更多 | 2022-08-11 |
2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0)苏0706执254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更多 | 2020-07-06 |
3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19)苏0706民初7844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一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柏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24600 | 被告江苏柏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连云港一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人民币24600元及违约金和利息(以24600元为基数,从2019年8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63元,由被告江苏柏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将此款与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账号:10×××94(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本院随卷移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 ...更多 | 2019-11-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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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营合同纠纷 | (2019)苏0706民初7844号 | 被告 | 原告: 连云港一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柏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2019-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