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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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234896 | (2024)鲁0791执恢112号 |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31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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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0791民初2836号之一 | 被申请人 | - | -- | 解除对被申请人潍坊建元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7-25 |
2 | -- | (2023)鲁0791民初2836号 | 被申请人 | - | 10434895.78 | 冻结被申请人潍坊建元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434895.78元或者查封或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冻结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扣押。 ...更多 | 2023-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