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正常 长三角华东
11321084K132202434
--
-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22项招标公告土地交易6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54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4

  • 招投标

    招投标

    招标 142

    中标 0

  • 良好行为

    良好行为

    荣誉 1

    工法 0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5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7

裁判文书 5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民间借贷纠纷
(2021)苏1084民初850号
被告
原告:
高邮市服装行业协会
被告:
X某某,高邮市润扬制衣有限公司,袁良珍,高邮市车逻镇人民政府,高邮城南经济新区(车逻)财政分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1050000
一、被告高邮市润扬制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高邮市服装行业协会律师费用5万元,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2月5日起按年利率7%计算至2016年8月4日,从2016年8月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扣除已支付利息30万元);二、被告袁良珍、X某某对被告高邮市润扬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还款义务;三、驳回原告高邮市服装行业协会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10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102元,由被告高邮市润扬制衣有限公司、袁良珍、X某某共同承担(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应于履行判决义务时给付原告。案件款及诉讼费可汇入本院账户。本院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高邮海潮支行;账号:95×××22)。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18102元(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05)。
...更多
2021-12-30
2
其他
(2021)苏1084民初81号
被告
原告:
扬州和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一、确认现登记于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邮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原告扬州和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2020高邮市不动产权第0018114号)。 二、被告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办理过户至原告扬州和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名下。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02-09
3
民间借贷纠纷
(2019)苏1084执1443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高邮市人民法院(2018)苏1084民初1612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二年内),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执行,案号立“执恢”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19-12-12
4
民间借贷纠纷
(2018)苏1084民初1612号
原告
原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被告:
D某某
200000
被告D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借款20万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D某某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18-05-25
5
合同纠纷
(2017)苏1084民初4842号
被告
原告:
高邮市永高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康宝电器有限公司,江苏科信重工有限公司,沈金明,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
本案按撤诉处理。
2017-11-22

开庭公告 7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行政补偿
(2022)苏1012行赔初46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022-08-11
2
行政补偿
(2022)苏1012行赔初46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022-07-11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苏1084民初1443号
被告
原告:
X某某,Y某某,T某某
被告:
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高邮市城市管理局,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2-04-19
4
行政补偿
(2021)苏1012行初52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021-07-14
5
行政补偿
(2021)苏1012行初52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021-06-24
6
行政补偿
(2021)苏1012行初52号
被告
原告:
Z某某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021-05-10
7
不动产登记纠纷
(2021)苏1084民初81号
被告
原告:
扬州和友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管理委员会
高邮市人民法院
2021-02-02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