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劳动争议 | (2018)内2502民初2469号 | 第三人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锡林郭勒盟德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3632 | 一、被告锡林郭勒盟德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C某某经济补偿金3632元;
二、驳回原告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锡林郭勒盟德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9-18 |
2 | 劳动争议 | (2018)内2502民初1964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锡林浩特城市展览馆 | -- | 准许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0.00元,减半收取10.0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更多 | 2018-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