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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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 行为罚款1000元 | 1000 | 海南省地税局 | 2013-11-27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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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HK220220902003167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告知承诺制) | 2022-09-20 | 2099-12-31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房46010000209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 2022-09-20 | 2025-09-19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3 | (海口龙华税一局)许准字﹝2020﹞第(3209)号 |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0-07-30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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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琼民申1376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07-30 |
2 | 合同纠纷 | (2019)琼0107民初887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 | 389867 | 一、限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和税费共计283783.41元;
二、限被告H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欠款283783.41元为本金,按年利率8.483%(即日利率0.024%),自2018年7月13日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74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8574元,由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负担2049元,被告H某某负担6525元;另,原告多预交的受理费3574元,本院予以退还给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18 |
3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8)琼0107财保321号 | 申请人 | - | --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H某某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路号锦浩·金岛天下23C房【证号: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期限自送达有关单位保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次日起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18-12-21 |
4 | 其他 | (2017)琼0107民初7493号 | 原告 | 原告: 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明博轩 | 625048.94 | 一、限被告海南明博轩古典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用费(租金损失)625048.94元;
二、驳回原告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81元,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被告海南明博轩古典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24 |
5 | 申请保全案件 | (2017)琼0107财保269号 | 申请人 | - | -- | 一、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海南明博轩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坡垒平头案一件、坡垒镶金丝楠席面皇宫楠三件套、金丝楠翘头案一件、金丝楠花几二件、坡垒镶金丝楠素圈椅三件套、金丝楠花几二件、蛇纹木椅二件、坡垒镶金丝楠素圈椅三件套、坡垒交椅一件、坡垒皇宫椅三件套、坡垒皇宫椅三件套、坡垒席面禅椅一件、明式金丝楠宝座一件、金丝楠博古架二件、金丝楠电视柜一件、金丝楠平头案一件、金丝楠龙头衣架一件、金丝楠翘头案一件、金丝楠皇宫椅三件套、金丝楠文件柜二件(一对)、坡垒镶金丝楠平头案一件、金丝楠明式电视柜一件、金丝楠衣帽架一件、坡垒明式衣柜一件、金丝楠翘头案一件、金丝楠平头书桌一件、金丝楠文件柜二件、金丝楠明式电视柜一件、金丝楠皇宫椅三件套、金丝楠琴台一件、金丝楠画案椅一件、坡垒皇宫椅一件、金丝楠皇宫椅一件、金丝楠四出头一件、金丝楠四出头一件、金丝楠明式电视柜一件、金丝楠屏风一件、坡垒素圈椅二件、金丝楠茶桌椅二件、坡垒交椅一件、金丝楠皇宫椅三件套、坡垒皇宫椅三件套、茶桌小凳二件(无扶手)、坡垒皇宫椅三件套、金丝楠翘头案一件、坡垒交椅一件、四出头三件套(金丝楠)、茶桌一件(金丝楠)、金丝楠宝座一件、坡垒立柜一件、坡垒交椅一件、金丝楠四出头三件套、坡垒圈椅三件套、蛇纹木大帽椅三件套、金丝楠半圆桌二件、蛇纹木大帽椅一件、蛇纹木茶几一件、蛇纹木素圈椅二件、坡垒素圈椅三件套、蛇纹木交椅一件、金丝楠宫帽椅二件、坡垒半圆桌二件、金丝楠念柜二件、蛇纹木素圈椅三件套、平头案一件(金丝楠镶坡垒)、坡垒素圈椅二件、坡垒素圈椅一件、蛇纹木镶金丝楠阴沉木茶几一件、坡垒镶金丝楠文件柜一件、蛇纹木圆板凳一件、蛇纹木素圈椅二件、蛇纹木茶几一件、坡垒镶金丝楠素圈椅一件、坡垒素圈椅二件、金丝楠素圈椅二件套、龙柜四件套的财产,期限自法院采取强制保全措施的次日起二年。
二、查封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口市××区号锦浩·金岛天下车库[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XXXX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XXXX号],期限自送达有关单位保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次日起二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海南锦浩实业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更多 | 2017-10-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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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纠纷 | S某某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5-11-28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S某某 |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15-06-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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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琼0107民初887号 | 其他 | -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