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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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 处以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 -- | 徐州市邳州地方税务局 | 2017-10-19 | 邳地税罚〔2017〕1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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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3PZSP0332)登补(换、增、减)字﹝2023﹞第09130010号 | 登补(换、增、减)字 | 登补(换、增、减)字 | 2013-07-29 | 2099-12-31 |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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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苏05民终7178号 | 被告 | - | 5179714.29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8058元,由上诉人J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25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苏0506民初489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益民,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4765958 | 一、被告J某某应归还原告Z某某借款和欠款本金234.8637万元、结付利息6.8684万元,并偿付以234.8637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自2018年3月3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Z某某对被告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058元、其他诉讼费(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53058元,由原告Z某某负担16830元;被告J某某负担362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20-04-24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苏0506民初4893-1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益民,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19-08-16 |
4 | 合同纠纷 | (2019)苏0382民初10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被告: Z某某,M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195657.57 | 一、被告Z某某、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借款本金194861.88元及利息795.69元(以194861.88元为本金,自2019年1月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对抵押房产(邳州市产)有权行使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该处房产办理他项权证并交付原告时止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Z某某、M某某追偿。
案件受理费4213元,减半收取2107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3627元,由被告Z某某、M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9-03-25 |
5 | 合同纠纷 | (2017)苏0382民初209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被告: L某某,Z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168175.75 | 一、被告L某某、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借款本金168175.75元及利息(利息含罚息等,计算至2017年3月15日为686.72元,之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执行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并对逾期贷款按上述执行利率加收40%的罚息,对逾期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被告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L某某、Z某某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L某某、Z某某追偿。
三、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76元,减半收取计1888元,由被告L某某、Z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27 |
6 | 合同纠纷 | (2016)苏0382财保96号 | 被申请人 | - | 8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0万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12-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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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追偿权纠纷 | (2023)苏0382民初458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6-27 | |
2 | 追偿权纠纷 | (2023)苏0382民初458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6-05 | |
3 |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 | (2020)苏05民终7178号 | 被告 | -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17 |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苏0506民初489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J某某,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9-09 | |
5 |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 | (2019)苏0506民初489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J某某,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9-02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9)苏0506民初489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江苏佳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J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2019-07-31 | |
7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9)苏0382民初109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被告: Z某某,M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19-02-20 | |
8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2017)苏0382民初4109号 | 被告 | 原告: 苏州市百瑞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17-07-24 | |
9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苏0382民初445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被告: M某某,S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17-06-15 | |
10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苏0382民初209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被告: L某某,Z某某,江苏嘉坤置业有限公司 | 邳州市人民法院 | 2017-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