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武汉直属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中
付爱平
91420000730842971U
16671.62万元人民币
-
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冯树岭村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1项招标公告拟建项目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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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2

开庭公告 2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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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2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
...更多
2022-02-28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鄂0704民初6690号
被告
原告:
范某平
被告:
江某,中央储备粮武汉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17287.31
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支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范某平12340.76元,支付江某4946.55元。 二、驳回范某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253元,由范某平负担199元,由江某与中央储备粮武汉直属库有限公司负担5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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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2
不当得利纠纷
(2019)鄂1122执1311号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Y某某负有继续向申请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具备其他执行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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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法院公告 2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不当得利纠纷
Y某某
红安县人民法院
2019-05-30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不当得利纠纷
Y某某
红安县人民法院
2018-11-06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租赁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央储备粮武汉直属库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3-19
2
不当得利纠纷
(2018)鄂1122民初2251号
原告
原告:
中央储备粮武汉直属库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红安县人民法院
2019-02-1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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