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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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5)宣中行终字第00020号 | 被告 | 被告: 广德县桃州镇人民政府,安徽省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广德县财政局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C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6-14 |
2 | -- | (2015)广行初字第00001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广德县桃州镇人民政府,安徽省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广德县财政局 | 10000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