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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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豫09民终1730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21)豫0902民初14851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编号为×××4841、×××6541的两封挂号信妥投至濮阳富兴实业有限公司;
三、驳回濮阳富兴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9-14 |
2 | 合同纠纷 | (2021)豫0902民初12218号 | 被告 | 原告: 圣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 100597.53 | 一、被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赔偿原告圣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损失100597.5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圣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036元,由原告圣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863元,由被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负担21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6 |
3 | 合同纠纷 | (2016)豫0902民初1619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被告: 濮阳市邮电宾馆,W某某 | 441833.33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濮阳市邮电宾馆于2013年8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濮阳市邮电宾馆、W某某共同支付原告租金441833.3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日千分之五自2015年3月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扣除被告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028元,由被告濮阳市邮电宾馆、W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且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7-2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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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3)豫0902民初5225号 | 被告 | 原告: 郑州易和四方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2023-05-18 | |
2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2)豫0902民初7500号 | 被告 | 原告: 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濮阳市分公司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2022-09-29 | |
3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豫09民终1730号 | 被上诉人 | - |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