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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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531104028518052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 2021-08-31 | 2025-08-30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 | 91120116761257089J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 2004-04-19 | 2034-04-18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津滨审批环WGBA﹝2018﹞134号 | 批复 | 关于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8吨金属管件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 | 2018-06-11 | 2099-12-31 |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 |
4 | 空 |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除外) 到期换证 | -- | -- | 滨海新区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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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7)津02民终1056号 | 被上诉人 | - | 105400 | 准许上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蓉祺津港烤鸭店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408元,减半收取1204元,由上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蓉祺津港烤鸭店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7-03-06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津02民终3690号 | 其他 | - | 1236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72元,由D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8-15 |
3 | 合同纠纷 | (2016)津0116民初60234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05386.5 | 一、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蓉祺津港烤鸭店、L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人民币105386.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二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408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8-0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津0116民初62626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0500 | 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0500元及自2014年6月6日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6.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7-04 |
5 | 合同纠纷 | (2016)津0112民初2254号 | 被告 | 原告: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 被告: 天津市全营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刘全洪,Y某某 | 363333 | 准许原告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撤回起诉。
本案的案件受理费67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1750元,由原告承担。 ...更多 | 2016-05-1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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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中心支行 被告: 天津市全营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L某某,Y某某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2016-05-24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天津市大港审判区 | 2016-05-18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天津市润泓达管件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蓉祺津港烤鸭店,L某某 | 天津市大港审判区 | 2016-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