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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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内22民终53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5-27 |
2 | 合同纠纷 | (2015)乌民初字第223号 | 第三人 | 原告: 大悟盛兴建筑劳务公司青岛分公司 被告: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第二中学项目部 | 480058.5 | 一、被告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尚欠原告劳务费480058.50元,并从2015年1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日止;
二、被告乌兰浩特第二中学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500.00元,由被告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方的当事人如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15-06-1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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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乌兰浩特市第二中学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26 | |
2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乌兰浩特市第二中学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