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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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7101行初90号 | 被告 | 原告: 某某,某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驳回原告某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退还原告某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4-03-28 |
2 | -- | (2023)沪03行终65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上诉人危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1-03 |
3 | -- | (2023)沪03行初89号 | 被告 |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驳回原告曾某(TSANG,LINYAULINDA)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原告已预缴),退还原告曾某(TSANG,LINYAULINDA)。
如不服本裁定,原告曾某(TSANG,LINYAULINDA)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某某公司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2-19 |
4 | -- | (2023)沪0104执602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11-16 |
5 | -- | (2023)沪0104执6024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10-30 |
6 | -- | (2023)沪0104执538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10-30 |
7 | -- | (2023)沪0104执612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10-26 |
8 | -- | (2023)沪0104执541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09-08 |
9 | -- | (2023)沪0104执506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08-28 |
10 | -- | (2023)沪0104执506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也负有继续履行本案债务的义务,并及时告知本院。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 2023-08-2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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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7101行初13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天美珠宝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4-18 | |
2 | -- | (2024)沪7101行初13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天美珠宝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4-18 | |
3 | -- | (2024)沪03行终113号 | 被告 | 原告: 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4 | -- | (2024)沪03行终113号 | 被告 | 原告: 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5 | -- | (2024)沪7101行初13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天美珠宝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3-01 | |
6 | -- | (2023)沪0104执785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告: 上海万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7 | -- | (2023)沪0104执7859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告: 上海伊萧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8 | -- | (2023)沪0104执7855号 | 原告 | 原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告: 上海万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2-22 | |
9 | -- | (2023)沪03行终790号 | 被告 | 原告: 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0 | |
10 | -- | (2023)沪03行终790号 | 被告 | 原告: 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