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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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皖10民终91号 | 上诉人 | - | -- | 准许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476元,减半收取238元,分别由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担31元,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07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1-24 |
2 | 其他 | (2021)皖1023民初454号 | 被告 | 原告: 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24500 | 一、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剩余拍摄制作费用24500元;
二、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保全费370元;
三、驳回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8元,由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101元,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01 |
3 | 其他 | (2020)皖1023民初212号 | 被告 | 原告: 黄山德诺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 | 准许黄山德诺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元,依法予以免收 ...更多 | 2020-06-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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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皖1023民初454号 | 被告 | 原告: 黄山拾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宜驻黟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 黟县人民法院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