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甘08委赔2号 | 其他 | - | -- | 一、撤销灵台县人民法院(2023)甘0822法赔1号不予受理通知;
二、驳回石某某关于灵台县人民法院错误执行的国家赔偿申请。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更多 | 2023-11-29 |
2 | 侵犯财产罪 | (2015)灵执字第216号 | 申请人 | - | 24000 | 对本院(2015)灵刑初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L某某罚金人民币10000元、S某某罚金人民币8000元、L某某罚金人民币6000元的执行内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三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后或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本案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