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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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9)川3301行初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X某某 被告: 康定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10000 | 驳回原告Z某某、X某某的起诉。
原告Z某某、X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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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川3301民初165号 | 其他 | 原告: Y某某 被告: D某某,L某某,G某某,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G某某 | 康定市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川33民初17号 | 第三人 | 原告: 重庆黔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康定市水利局 |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1 | |
3 | 其他行政行为 | (2019)川3301行初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X某某 被告: 康定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 康定市人民法院 | 2019-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