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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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粤0605民初603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Z某某,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110946.08 | Z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10946.08元予D某某;
二、佛山市***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驳回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78.72元(D某某已申请缴交)、财产保全费3177.40元(D某某已预交),合计4756.10元,由D某某负担3177.40元,由Z某某、佛山市***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连带负担1578.72元并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逾期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6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粤0605民初6036号 | 被申请人 | - | 531479.77 | 冻结被申请人Z某某、佛山市佑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的银行存款531479.7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177.40元,由申请人D某某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0-04-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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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0)粤0605民初6036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Z某某,佛山市佑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0-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