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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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见处罚结果 | 2017年08月24日14时50分我局西湖翠苑中队队员接投诉到现场,经证实,当事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2008年初未经审批在西湖区教工路31号至47-2号其学校沿教工路一沿侧搭一处简易房简易房,该简易房为砖混结构,一部分为单层简易房,另一部分为二层简易房,其中单层简易房面积60平方米,高度3.5米,二层简易房面积420平方米,高度7米,合计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简易房现出租他人作为餐饮店和修理店等之用。该处土地性质为国有。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经本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该处违法建设(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更多 | -- |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 2017-09-22 | 西城法罚字〔2017〕第41027267号 | |
2 | 见处罚结果 |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卫放罚[2015]0070号当事人: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萧山区高教园区,法定代表人:张亚东我局已查明当事人自2010年12月29日变更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以来,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时间超过3个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更多 | 2500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2015-12-17 | 杭萧卫放罚〔2015〕007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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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浙0106民初2291号之三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浙江赛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855200 | 准许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7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1176元,由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负担 ...更多 | 2020-11-13 |
2 | 劳动争议 | (2020)浙民申832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Z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0-05-27 |
3 | 劳动争议 | (2019)浙01民终898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2-12 |
4 | 合同纠纷 | (2019)浙0106执2418-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浙0106执241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9-19 |
5 | 劳动争议 | (2019)浙0106民初306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22038 | 一、驳回Z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鉴定费14692元,由Z某某、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各承
担7346元,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直支付给Z某某。
本案免收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12 |
6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06民初7389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417067 | 准许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7556元,减半收取计3778元,由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负担。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9-28 |
7 | 合同纠纷 | (2018)浙0106民初7387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杭州索引电子有限公司 | 235867 | 准许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撤诉。
案件受理费4838元,减半收取计2419元,由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负担。
(本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9-28 |
8 | 合同纠纷 | (2017)浙0106执561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浙0106执3236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7-24 |
9 | 合同纠纷 | (2017)浙0106执561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7)浙0106执3236号案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7-24 |
10 | 合同纠纷 | (2017)浙0106民初11207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P某某 | 260547 | 一、P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房屋租金252079元;
二、P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利息损失8468元(从2017年1月26日起计算至2017年10月31日止),2017年11月1日起至上述租金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由P某某按照未付租金数额和年利率4.35%计算支付;
三、驳回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44元,由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负担440元,由P某某负担2604元。
原告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P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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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106民初986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C某某,Z某某,X某某,H某某,Z某某,J某某,G某某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浙0106民初691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浙江赛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浙0109民诉前调381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7-10 | |
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浙0106民诉前调5074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浙江赛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6-12 | |
5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浙0109民诉前调381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5-10 | |
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浙0109民诉前调381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2-16 | |
7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浙0109民诉前调381号 | 被申请人 | -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2-06 | |
8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0)浙0106民初2291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浙江赛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6-18 | |
9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5)杭西民初字第1943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被告: 浙江省跆拳道协会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2015-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