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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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3-07-04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 ...更多 | 2023-07-10 |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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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皖1002民初570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87232 | 一、被告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搬迁费74232元、仓储租赁费213000元,共计287232元;
二、驳回原告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94元,由原告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16元,被告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7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11-22 |
2 | 合同纠纷 | (2021)皖1002民初246号 | 原告 | 原告: 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书微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457082.5 | 一、解除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山书微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黄山书微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合同解除后次日将所承租的位于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54号百师××号楼返还给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该房屋内不可拆除装饰装修部分无偿归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三、被告黄山书微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3月7日前的房屋租金627043.72元及违约金177345.18元,并按照年利率15.4%标准支付所欠租金627043.72元2021年3月8日之后至实际款清之日止的租金;
四、被告黄山书微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7日的房屋租金25621.79元,并按照建筑面积966.86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28.09元的标准支付2021年4月8日之后至实际归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用使用费;
五、驳回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2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黄山书微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6-08 |
3 | 合同纠纷 | (2021)皖1002执1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本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如查封、冻结期限届满,需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冻结期间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继续查封、冻结,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4-23 |
4 | 合同纠纷 | (2021)皖10民终296号 | 第三人 | - | 15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06 |
5 | 合同纠纷 | (2020)皖1002民初2344号 | 第三人 | - | 1500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反诉被告)Q某某转让款15万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Q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W某某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3200元,由原告Q某某负担99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W某某负担33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038.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8 |
6 | 合同纠纷 | (2018)皖1002民初433号 | 原告 | 原告: 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 | 127604.54 | 一、解除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被告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赔偿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的费用52371.54元;
三、被告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每日2033元的标准共同向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租金自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至交还房屋之日止);
四、被告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73200元;
五、驳回原告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968元,鉴定费30000元,由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19 |
7 | 合同纠纷 | (2019)皖民申67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此页无正文) | 2019-04-29 |
8 | 合同纠纷 | (2018)皖1002民初433号 | 原告 | 原告: 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市千姿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D某某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 2019-04-02 |
9 | 其他 | (2018)皖1002执保290号 | 其他 | - | -- | -- | 2018-11-02 |
10 | 合同纠纷 | (2018)皖10民终509号 | 被上诉人 | - | 144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0元,由W某某、W某某各自负担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9-2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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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570号 | 被告 | 原告: 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市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11-22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2837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2837号 | 其他 | -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9-14 | |
4 | -- | (2023)皖1002民初2643号 | 其他 | -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8-24 | |
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10民终619号 | 其他 | - |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17 | |
6 | 排除妨害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2408号 | 原告 | 原告: 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W某某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7-28 |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2272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安徽新基建有限公司,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Z某某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7-07 | |
8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2272号 | 其他 | -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7-04 | |
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1731号 | 第三人 | 原告: 杭州一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云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5-08 | |
1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3)皖1002民初1486号 | 原告 | 原告: 黄山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黄山柒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L某某,S某某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2023-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