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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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川0681执恢23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凭本裁定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0-18 |
2 | -- | (2023)川0681执357号 | 申请人 | - | -- | 一、德阳仲裁委员会[2022]德仲调字第39号仲裁裁决文书终结执行;
二、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8-14 |
3 | -- | (2022)川0681执1130号 | 申请人 | - | -- | 1、四川省德阳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德仲裁字第258号仲裁裁决书终结执行。
2、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2-27 |
4 | 其他 | (2022)川0681财保162号 | 申请人 | - | 34931345.6 | 保全被申请人四川北新大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北新达亿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4931345.60元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2-05-05 |
5 | 合同纠纷 | (2022)川0681民初509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475元,由原告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8 |
6 | 其他 | (2022)川0681财保57号 | 申请人 | - | 16000000 | 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北新大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160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2-02-07 |
7 | 合同纠纷 | (2022)川0681民初150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75元,由原告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1-11 |
8 | 合同纠纷 | (2021)川0681民初3142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市旌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G某某 | 407627 | 一、被告德阳市旌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P某某劳务费余款407627元,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资金占用利息以40762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4月13日起计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给付本金,上述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此款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3707元,由被告德阳市旌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全部承担,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缴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2-13 |
9 | 其他 | (2019)川民申3004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四川犇皕俊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 2019-08-14 |
10 | 其他 | (2019)川06民终81号 | 被上诉人 | - | 56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420元,由四川犇皕俊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2-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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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赣民终334号 | 上诉人 | -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8-1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1民初41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1民初410号 | 被告 | 原告: 江西赣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0 | |
4 | 其他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阳市旌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德阳市力天建筑投资有限公司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2021-12-31 | |
5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2021)川0681诉前调2896号 | 被告 | 原告: 成都城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被告: 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2021-12-14 | |
6 | 合同纠纷 | (2018)0681民初2556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犇皕俊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广汉市广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2018-11-27 | |
7 | 其他 | (2018)川06民特16号 | 被申请人 | -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