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销售的文澜苑项目为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月20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房〔2021〕65号),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2年3月2日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2〕54号),北京市住建委于2022年4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在4月18日之后未及时申请更新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仍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行为已构成无资质期间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主动报告了未办理资质的情况,经现场核查属实。 ...更多 | 对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处以陆万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65000 | 综合执法局 | 2022-07-27 | 京建法罚(京技管)字〔2022〕第780019号 | |
2 | 2022年3月2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未在你单位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的文澜苑项目(京房售证字(2019)开6号、京房售证字(2020)开7号)销售场所明示所售房屋的供热单位、供热计量方式等基本信息,履行相关信息告知义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2年3月21日向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为京建法改(市)字2022第010035号),责令你单位于2021年4月1日前改正上述行为。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4月2日复查,你单位已在文澜苑项目销售场所明示了所售房屋的供热单位、供热计量方式等基本信息,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了违规行为,复查合格。 ...更多 | 给予你单位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5000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2-04-22 | 京建法罚(市)字〔2022〕第010157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14245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2-10-12 | |
2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9000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房友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2-09-15 | |
3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2022)京0115民初9000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房友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昊远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2022-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