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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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院未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 警告 | -- |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2018-08-03 | A〔2018〕-1 | |
2 | 甘肃省肿瘤医院违反放射管理规定 | 警告 | -- | 甘肃省卫计委 | 2016-05-18 | D〔2016〕-008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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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甘01民终69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024元,由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06 |
2 | -- | (2022)甘0103民初146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L某某,L某某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 | -- | 驳回原告L某某、L某某、L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00元,减半收取计3000元,由原告L某某、L某某、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4-17 |
3 | -- | (2023)甘01民终189号 | 上诉人 | - | 30000 | 一、维持甘肃省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3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内容(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他光明、T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270836.07元);
二、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他光明、T某某支付精神抚慰金30000元;
三、驳回他光明、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他光明、T某某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946元,由他光明、T某某负担1178元,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1768元。他光明、T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46元,由他光明、T某某负担1178元,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1768元;甘肃省肿瘤医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46元,由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 ...更多 | 2023-03-31 |
4 | -- | (2023)甘01民终189号 | 上诉人 | - | 30000 | 一、维持甘肃省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3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内容(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他光明、T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270836.07元);二、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他光明、T某某支付精神抚慰金30000元;三、驳回他光明、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他光明、T某某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946元,由他光明、T某某负担1178元,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1768元。他光明、T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46元,由他光明、T某某负担1178元,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1768元;甘肃省肿瘤医院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46元,由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 ...更多 | 2023-03-30 |
5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2)甘0103执124号 | 其他 | - | -- | 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执行申请执行人M某某与被执行人甘肃省肿瘤医院人事争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甘肃省肿瘤医院已经履行完毕所有执行事项。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于2022年12月30日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 ...更多 | 2022-12-30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甘0103民初1096号 | 被告 | 原告: 兰州盛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W某某 | 304600 | 一、被告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兰州盛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04600元;二、被告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兰州盛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自2022年2月1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5.55%计算);三、驳回原告兰州盛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12元,由被告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此款项已由原告预付,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9-19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0)甘0103民初367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 | -- | 一、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Y某某赔付各项损失共计112,960.27元;二、甘肃省肿瘤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Y某某鉴定费14,800元;三、驳回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50元,减半收取1,075元,由被告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30 |
8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9)甘0103民初3937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G某某,G某某清,G某某敏,G某某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 | -- | 驳回原告G某某、G某某、G某某清、G某某敏、G某某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05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甘0103民初20号 | 被告 | 原告: 罗某,赵某,Y某某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 | 325928.04 | 一、被告甘肃省肿瘤医院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罗某、赵某、Y某某325928.04元;二、驳回原告罗某、赵某、Y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54元,鉴定费16000元,合计20954元,由被告甘肃省肿瘤医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2-22 |
10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甘0103民初67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 | -- |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驳回原告L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875元,于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L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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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甘01民终571号 | 原告 | 原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G某某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2 | -- | (2023)甘0103民初451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甘肃省肿瘤医院 |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1-14 | |
3 | 劳动争议 | (2017)甘01民终3117号 | 上诉人 | - |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