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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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8月14日达州市通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收到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通川检行公建[2023]44号)的检察建议书,建议书中指出通川区市内万象娱乐会所(原九天娱乐KTV)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进行消费,后未成年人在场所内发生被性侵的刑事案件,建议我局针对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按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由于此案不属于现场查处,为准确的确认未成年身份信息和达州市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事实,我局派员前往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调取了被害未成年人余昌萍的《询问笔录》,《询问笔录》中据被害人讲述,2022年12月20日零时左右,她与几名男女在九天KTV805房间唱歌、喝酒。余昌萍,女,2005年06月06日出生,至前往九天KTV进行消费当天年满17周岁,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ldquo;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dquo;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达州市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发生于2022年12月20日,距今发现未满二年,应当给予立案调查。2023年12月11日晚21时,达州市通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杨洋(执法证号:23140121026)、唐永红(执法证号:23140121023)等2人前往达州市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调查核实2022年12月20日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首先向现场负责人周青文出示了有效执法证件,在出示了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在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消费时被性侵受害人的询问笔录和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达州市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周青文承认了2022年12月20日接纳未成年人的事实。达州市通川区维九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quot;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rdquo;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照相及摄像等取证工作。 ...更多 | 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 35000 | 达州市通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2024-01-31 | (通)文综罚字2023F-000011号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0-13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09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07-09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7-11 | -- |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10 | --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3-06 | 〔2017〕川1702执37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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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3-10-13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3-07-09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2-07-09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1-07-11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20-07-10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3-07-22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02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2-07-14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8-07-06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1-07-18 |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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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部分未履行 | (2017)川1702执377号 | 2017-03-06 | (2016)川1702民初1924号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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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8)川1702执430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当事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8-08-26 |
2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7)川17执66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川17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指定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5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川1702执377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8-0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川1702民初1924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 | 369211 | 被告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偿还原告P某某欠款369211元,并支付利息(自2016年7月13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同期六个月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56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22元,被告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负担683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6 |
5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2016)川17民初4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被告: 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 | 18924 | 一、被告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放映《活着便精彩》、《可否冲破》、《掌纹》、《单数》、《刮目相看》、《世界唯一的你》、《IBelieve》、《彩虹》、《情人》、《无心伤害》、《救你》、《还是会寂寞》、《躺在你的衣柜》、《爱我久久》、《桃花朵朵开》、《我要为你唱首歌》、《聪明糊涂心》、《梦醒时分》、《情关》、《一生守候》、《不要随便说ByeBye》、《Ok》、《爱的初体验》、《爱我别走》、《分手吧》、《改变》、《干妹妹》、《很难》、《路口》、《想太多》、《小宇》、《再见》、《自由》、《思念是一种病》、《爱已经满满》、《爱已升天》、《不屑》、《地球上最浪漫的一首歌》、《玩具枪与玫瑰》、《我不要长生不老》、《海浪》、《那么爱你为什么》、《爱江山更爱美人》、《得意的笑》、《ByeBye》、《OK》、《爱错》、《自由》、《爱像大海》、《裙摆摇摇》、《童年》、《彩虹》、《对不起我爱你》、《分手快乐》、《可惜不是你》、《闪亮的星》、《丝路》、《听不到》、《我喜欢》、《燕尾蝶》、《喜悦》、《我只为你乖》、《候鸟》、《成全》、《后来》、《收获》、《一辈子的孤单》、《Love》、《关于你的歌》、《手放开》、《眼底星空》、《远走高飞》、《铿锵玫瑰》、《梦醒时分》、《伤痕》、《为你我受冷风吹》、《夜太黑》、《我心仍在》、《当爱已成往事》、《凡人歌》、《鬼迷心窍》、《寂寞难耐》、《如风往事》、《爱情》、《电台情歌》、《忽然之间》、《寂寞的恋人啊》、《没时间》、《十二楼》等89部DVD作品;
二、被告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17800元;
三、被告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124元;
四、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88元,由被告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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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6)川17民初4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被告: 达州市通川区九天娱乐有限公司 |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6-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