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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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1、详见(2021)粤0391民初7925号、(2022)粤03民终26273号民事判决书。2、案件受理费70187元 ...更多 | --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3-01-09 | 〔2021〕粤0391民初7925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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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1-07-01 |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21-08-30 | 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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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391执4965号 | 2023-12-15 | (2021)粤0391民初7182号(2022)粤03民终13644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391执2789号 | 2023-07-05 | (2022)粤03民终20769号、(2021)粤0391民初6909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粤0391执247号 | 2023-01-09 | (2021)粤0391民初7925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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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378715 | (2023)粤0391执4965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3-12-15 |
2 | 6947515 | (2023)粤0391执2789号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3-07-05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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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0304民初46856号 | 原告 | 原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1483.5 | 一、原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和被告L某某于2021年12月14日签署的《共享充电宝合作协议》于2023年2月11日解除;
二、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共享充电宝设备损失1200元;
三、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充电宝损失193.5元;
四、被告L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赔偿预期可得充电收益90元;
五、驳回原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3-14 |
2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1129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2327550.89 | 一、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作期间涉案全部移动电源租借原始数据、售卖移动电源(含数据线)原始数据及回收移动电源原始数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分成款1728760.3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违约金598790.5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四、被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8892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3472元,两被告共同负担254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共同负担;鉴定费15509元(含鉴定人员交通费509元,原告已垫付),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726民初2404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创品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深圳市创品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889元(减半收取),免于缴纳 ...更多 | 2022-06-28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726民初491号 | 被告 | 原告: 宣恩县璟泰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18619625 | 一、由被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宣恩县璟泰电子有限公司货款1861962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10620000元自2021年9月2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其中3516375元自2021年10月11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余款4483250元自2022年2月20日起按年利率14.8%计算,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宣恩县璟泰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1542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04-14 |
5 | 其他 | (2021)粤03民辖终2408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1-12-16 |
6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471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816268.34 | 一、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某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提供2017年至今的移动电源租借的原始数据、售卖移动电源(含数据线)的原始数据及回收移动电源的原始数据;
二、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租金448650元(已含2021年度);
三、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分成198469.80元(截至2020年年底);
四、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电费62903.54元(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
五、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推广费用80000元;
六、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12960元;
七、被告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主文第二至六项确定的被告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驳回原告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收取为1328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8285元(原告均已预缴),由原告负担2807元,两被告负担1547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11-08 |
7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11292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苏光华独任审理 | 2021-06-15 |
8 | 合同纠纷 | (2021)苏0508民初4263号 | 其他 | - | 32000000 | 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2000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6-07 |
9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4712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 2021-04-30 |
10 |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4712号 | 被申请人 | - | 948508.15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48508.1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1-03-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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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305民初7106号 | 被告 | 原告: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来电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云润(浦江)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加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2 | -- | (2024)粤0305民初7106号 | 第三人 | 原告: 威海摩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云润(浦江)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加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来电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3 | -- | (2024)粤0305民初7361号 | 原告 | 原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L某某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4 | -- | -- | 其他 | -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
5 | 服务合同纠纷 | (2022)粤0304民初46856号 | 原告 | 原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3-03-06 | |
6 | 联营合同纠纷 | (2022)沪02民终8965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0-14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305民初9971号 | 其他 | -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8-24 | |
8 | 联营合同纠纷 | (2021)沪0113民初11292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来电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2022-07-13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浙0726民初2404号 | 被告 | 原告: 深圳市创品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 浦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6-29 | |
10 | 合同纠纷 | (2021)粤0304民初55773号 | 原告 | 原告: 浦江来电正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诺斌商贸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2-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