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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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一、责令七日内补办登记手续。
二、罚款1000元。 | 1000 | 绥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07-06-13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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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辽1421执225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更多 | 2021-11-26 |
2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辽1421民初1141号之三 | 其他 | - | -- | 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
六、本案审判组织成员为审判员F某某 ...更多 | 2021-04-06 |
3 | 其他 | (2021)辽1421民初1141号之一 | 其他 | - | -- | -- | 2021-04-06 |
4 | 其他 | (2021)辽1421民初1141号之二 | 其他 | - | -- | -- | 2021-04-06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辽1421民初1141号之四 | 其他 | - | -- | -- | 2021-04-06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14民辖终5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8-12 |
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6)辽1421民初1795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S某某,绥中县辉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 130428.17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限额内赔偿原告D某某经济损失85933元;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D某某其余经济损失35109.67元,合计121042.67元;
以上款项限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款至如下账号:户名绥中县人民法院、账号20×××45、开户行绥中长丰村镇银行营业部(行号32XXX55)。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原告D某某收到理赔款后返还被告S某某9385.50元(已扣除诉讼费、鉴定费);
三、驳回原告D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75元(已减半),邮寄送达费160元,鉴定费3000元,合计3735元。由被告S某某负担2614.50元,原告D某某负担1020.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0-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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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辽1421民初1141号 | 原告 | 原告: 辽宁辉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2021-05-20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辽1421民初890号 | 原告 | 原告: 辽宁辉达制冷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绿特空调系统有限公司 | 绥中县人民法院 | 2019-0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