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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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 -- |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7-11 | --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2018-10-22 | 〔2018〕渝0116执4924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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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渝0116执49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8)渝0116执492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仲裁调解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2-18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渝0116执4924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8)渝0116执4924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可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仲裁调解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0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