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北民营企业
李梅
91140100602085339J
10500万元人民币
重庆
山西省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东峰路西侧3号1排206号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中标业绩12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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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2

裁判文书 24

法院公告 3

开庭公告 24

信用中国 2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新标准
--
变更类型:多证合一;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140000007,100000003,100000007,100000018,100000020,100000021,100000022,1000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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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99-12-31
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裁判文书 24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0)浙0784民初5505号
被告
原告:
永康市俊强五金制品厂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84960
准予原告永康市俊强五金制品厂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924元,由原告永康市俊强五金制品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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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2
其他
(2020)浙07民终4165号
上诉人
-
4043760
一、维持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9)浙0784民初823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 二、撤销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9)浙0784民初823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六项; 三、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设备款4043760元; 四、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确定的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驳回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57790元,由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由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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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784民初8231号
被告
原告: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6570016
一、解除原告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 二、由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设备款404376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2019年10月1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三、由原告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收到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退还设备款后的十五日内将合同载明的设备退还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由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2426256元; 五、由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承担原告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00000元、鉴定费350000元; 六、由被告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四、五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895元(已减半收取),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33895元,由被告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由被告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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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7
4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浙01民终868号
上诉人
-
238768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1184元,由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1675元,由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9509元。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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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5
其他
(2019)晋0105执2814号之一
申请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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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6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浙0122民初3251号
原告
-
5815000
一、解除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机械设备买卖合同》。 二、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49.2万元。 三、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鉴定费2.5万元。 四、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损失292万元。 上述二、三、四项相抵,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0.3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五、驳回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44576元,由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5606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97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6964元,由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5080元,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1884元。以上受理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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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7
其他
(2019)晋0105执2814号
申请人
-
502434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上海鲲鹏实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2434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收入。 本裁定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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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8
其他
(2019)晋0105执989号
申请人
-
--
终结(2019)晋0105执98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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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9
买卖合同纠纷
(2019)吉02民终801号
第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229元,由上诉人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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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10
买卖合同纠纷
(2018)吉0204民初672号
第三人
原告:
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61913.4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解除原告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8日签订的《三方协议》; 二、被告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提回在原告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处的生物有机化肥825.20吨并承担运费; 三、被告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运费及装卸费261913.40元; 四、驳回原告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10094元(原告已交纳)由原告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负担4866元,由被告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228元,被告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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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7

法院公告 3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2018-11-15
2
裁判文书
买卖合同纠纷
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2018-07-17
3
裁判文书
承揽合同纠纷纠纷
西安中陕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13-09-14

开庭公告 2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承揽合同纠纷
(2020)浙0784民初5505号
被告
原告:
永康市俊强五金制品厂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0-09-30
2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784民初8231号
被告
原告: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0-07-17
3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784民初8231号
被告
原告: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0-06-24
4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784民初8231号
被告
原告: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0-01-09
5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浙0784民初8231号
被告
原告:
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12-16
6
买卖合同纠纷
--
其他
原告:
吉林牧仑农资有限公司
被告:
内蒙古大有生物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2019-02-01
7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被告:
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018-11-15
8
买卖合同纠纷
(2018)浙0122民初3251号
原告
原告:
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刚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8-10-16
9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被告:
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018-08-24
10
买卖合同纠纷
--
被告
原告:
世仓智能仓储设备(上海)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被告:
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2018-08-16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