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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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料、不配合或逃避检查,且整改期满不合格 | 注销入渝信息。 | --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2-04-07 | 渝建管〔2022〕8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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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第77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批准 | 2017-05-22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2020年第156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20-11-04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202308150097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批准 | 2023-08-15 | 2026-08-15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4 | 2020年第156号通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告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批准 | 2020-11-04 | 2099-12-31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5 | 空 | -- | 无 | -- | 2099-12-31 | 区市场监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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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川0106民初3597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韵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3-01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06民初5978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韵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准许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12-13 |
3 | 其他 | (2020)川0922民初645号 | 原告 | - | 32845.43 | 一、由被告射洪市人民医院继续履行于2019年10月30日与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合同》;
二、由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射洪市人民医院支付违约金25496.43元;
三、驳回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射洪市人民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本诉7349元,由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被告射洪市人民医院负担4349元;反诉费843.5元,由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400元,被告射洪市人民医院负担44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6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民终2500号 | 上诉人 | - | 7092772 | 一、维持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3民初840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3266386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326638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9年5月27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撤销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3民初840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60000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利息损失(逾期利息以56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9年5月27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09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3123.98元,均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5-0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93民初8406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黑水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 | 6532772 | 一、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
3266386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326638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9年5月27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937元,由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1-08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06执5271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0-23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川0105民初8990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复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绵阳中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18-08-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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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川01民终681号 | 被上诉人 |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2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川0106民初5409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韵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2-07-28 |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川0106民初5409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韵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2-03-2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川0106民初5978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韵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2021-12-13 | |
5 | 合同纠纷 | (2020)川0922民初645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射洪市人民医院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2020-05-1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川01民终2500号 | 原告 | 原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黑水县分公司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4-23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93民初840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黑水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阿坝分公司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19-10-18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川0193民初8406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黑水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19-10-18 | |
9 | -- | (2019)川0193民初8406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安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黑水县分公司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19-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