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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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900202100010 | 二沉池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二沉池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1-01-18 | 2099-12-31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09910017﹞登字﹝2022﹞第10120002号 | 登字 | 登字 | 2007-07-03 | 2057-07-02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容17苏JQ10366﹝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1-11-11 | 2099-12-31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4 | 盐开住建消验字﹝2023﹞第0002号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项目臭氧设备间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情况,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更多 | 2023-02-10 | 2025-02-09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 |
5 | 苏药监械生产许20210186号_925648A1201E7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II类:14-14医护人员防护用品 | 2023-12-20 | 2026-07-18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6 | 容17苏JQ11036﹝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3-12-29 | 2099-12-31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7 | 容17苏JQ11063﹝2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4-01-11 | 2099-12-31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8 | 容17苏JQ10878﹝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3-08-30 | 2099-12-31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9 | 容17苏JQ11026﹝2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3-12-26 | 2099-12-31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10 | 320900202100012 | 臭氧设备间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臭氧设备间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1-01-18 | 2099-12-31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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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民终2541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4-29 |
2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苏0991民初2904号 | 被告 | 原告: 征益红 被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21920 | 驳回原告征益红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48元,减半收取174元,由原告征益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2-31 |
3 | 合同纠纷 | (2019)苏0991民初342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凌茂服饰有限公司 | 970400 | 一、驳回原告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受理费13504元,退还原告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9-30 |
4 | 合同纠纷 | (2018)苏0991民初1817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 | 140000 | 一、被告Y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代偿借款本金140000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14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二、被告Y某某在履行上述第一项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苏州凌茂服饰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被告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74元,减半收取1637元,由被告Y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8-12-20 |
5 | 其他 | (2018)苏0991民初10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市胜翰通贸易有限公司 | 115839.67 | 被告厦门市胜翰通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货款115839.6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货款115839.67元为基数,其中57919.835元自2017年7月9日起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另57919.835元自2017年8月9日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4元,减半收取1342元,由被告厦门市胜翰通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8-03-31 |
6 | 劳动争议 | (2017)苏0991民初978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14100 | 原告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C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100元。
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本院依法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7-09-0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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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3)苏0991民初4223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9-18 | |
2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91民初510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4-21 | |
3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91民初510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4-21 | |
4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91民初4445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3-25 | |
5 | 劳动争议 | (2021)苏0991民初4445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J某某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2-03-25 |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苏0991民初290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7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苏0991民初290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8 | 劳动争议 | (2020)苏0991民初2052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0-15 | |
9 | 劳动争议 | (2020)苏0991民初2052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C某某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0-15 | |
10 | 劳动争议 | (2019)苏0991民初1902号 | 原告 | 原告: 盐城福汇纺织有限公司 被告: Q某某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