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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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8)京0106民初15298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P某某,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1286444 | 驳回H某某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378元,由H某某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7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京02民终636号 | 上诉人 | - | 800500 | 一、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7)京0106民初1833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5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8-03-2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京0106民初18339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P某某,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800485 | 一、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H某某购车款80万元;
二、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H某某车辆检测费36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临时号牌、汽车号牌(反光)费用125元,共计485元;
三、驳回H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378元,由H某某负担10475元(已交纳),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负担590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31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京02民终7572号 | 其他 | - | 800100 | -- | 2016-09-19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京02民终7572号 | 上诉人 | - | 35000 | 一、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5)丰民(商)初字第1518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75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6-09-13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京02民终7572号 | 上诉人 | - | 35000 | 一、撤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5)丰民(商)初字第15180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北京百利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75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6-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