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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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该公司在限期改正指令期限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更多 | 我局于2023年11月2日对你单位送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佳向人社监令字[2023]第31号),限期你单位于2023年11月17日前改正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违法行为,现改正期限过后,你单位仍未改正该行为, 造成不良影响。 你单位的行为构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规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我局决定给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当于2024年1月6日前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罚款人民币玖仟圆整。 ...更多 | 2000 |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12-22 | 佳向人社监罚字〔2023〕第5号 | |
2 | 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 责令限期改正。 | -- |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0-08-07 | 黑建函〔2020〕297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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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1 |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5-07-31 | 依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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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1)黑0123民初25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3500 | 准许原告L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37.5元,由L某某负担 | 2021-02-19 |
2 | 合同纠纷 | (2019)黑0123执1325号 | 申请人 | - | -- | 一、终结依兰县人民法院(2019)黑0123执132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依据此裁定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4-22 |
3 | 合同纠纷 | (2018)黑0123民初966号 | 原告 | 原告: 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155000 | 一、被告L某某给付原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尾欠房款155,000元;
二、被告L某某给付原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尾欠房款利息(以上述款项为基数,自2012年3月9日起按照月利1分标准计算利息,至其实际给付之日止)。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案件受理费6,625元,减半收取3,312.5元,由原告负担581.62元,由被告负担2,730.8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15 |
4 | 合同纠纷 | (2017)鲁1092民初1881号 | 被告 | 原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兴钢管租赁行 被告: 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分公司,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38800 | 准许原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鑫兴钢管租赁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94元、保全费3714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7-10-18 |
5 | 合同纠纷 | (2017)黑0123民初656号 | 原告 | 原告: 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L某某 | 355000 | 驳回原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625元于本裁定生效后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15 |
6 | 其他 | (2017)鲁1092执保483号 | 被申请人 | - | 638798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38798元,查封期限一年。
需要续行冻结的,申请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7-09-27 |
7 | 合同纠纷 | (2016)黑01民终4247号 | 上诉人 | - | 176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820元,由上诉人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11-29 |
8 | 合同纠纷 | (2015)依民初字第432号 | 被告 | - | 176000 | 一、解除原告C某某与被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签订的《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
二、被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退房款17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三、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四、驳回被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4220元,由被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820元,原告C某某负担400元。反诉费2172元,由被告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6-20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黑0123民初476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龙鹏商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依兰县宇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59067 | 准许原告哈尔滨龙鹏商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686元,减半收取3,343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16-05-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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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黑01民终8359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宇恒建设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