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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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47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延续 | 2021-07-06 | 2024-07-06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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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5)鄂罗田执字第00368-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5)鄂黄冈中民一初终字笫0007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9-08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鄂黄冈中民一终字第00077号 | 上诉人 | - | 457389.5 | 一、撤销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2014)鄂罗田匡民一初字第00025号民事判决;
二、由罗田县易通路桥建设工程处赔偿Z某某、Y某某因Y某某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57389.50元的50%即228694.75元,已支付的80000元予以抵减,还应赔偿148694.75元;
三、驳回Z某某、Y某某要求罗田县公路管理局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Z某某、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义务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400元,由Z某某、Y某某负担1200元,由罗田县易通路桥建设工程处负担1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Z某某、Y某某负担750元,由罗田县易通路桥建设工程处负担7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5-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