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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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汝阳县人民法院 | 2018-10-24 | 〔2018〕豫0326执901号 | |
2 | 绞车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 35000 | 汝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7-12-13 | 汝安监罚〔2017〕矿山-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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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 | 铅锌矿开采、加工、销售。 | -- | 2099-12-31 | 汝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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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豫0324民初151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河南中鑫矿业有限公司,Y某某 | -- | 准许原告L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90,由原告L某某负担 | 2022-07-14 |
2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3民终7562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9 |
3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3民终7211号 | 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0-29 |
4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326民初2701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 | 16000 | 驳回原告T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T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30 |
5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326民初2700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洛城律师事务所 被告: 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 | 16000 | 驳回原告河南洛城律师事务所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河南洛城律师事务所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2 |
6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326民初301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G某某,L某某,G某某,W某某,H某某 被告: 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 | 16000 | 原告L某某、G某某、L某某、G某某、W某某、H某某对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共计62200元农民工工资债权,在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职工债权顺序清偿。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22 |
7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0)豫0326民初214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 | 255481 | 一、原告H某某对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享有的255481元农民工工资债权,在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职工债权顺序清偿。
二、驳回原告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H某某承担50元,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承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8-05 |
8 | 劳动争议 | (2020)豫0326执31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中止对汝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326民初33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07-06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鄂0506民初168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T某某 | 2640000 | 一、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640000元及利息(分段计算如下:自2013年3月8日起至2013年9月2日止利息为38958元;自2013年9月3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以本金26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5‰标准计算)。
二、若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的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上述债务时,被告T某某应对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未能履行之债务承担保证责任。T某某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追偿。
三、驳回原告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606元,由被告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原告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11 |
10 | 合同纠纷 | (2018)豫0326执902号 | 被执行人 | - | -- | 拍卖被执行人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所有的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写明财产名称、数量等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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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鄂0506民初168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T某某,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2020-05-25 |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T某某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2020-04-24 |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绿秀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汝阳县元隆矿业有限公司,T某某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