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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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 --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20-01-15 | 〔2020〕黑1002执6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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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牡质技监许准字[2016]第1028号 | -- | 锅炉使用登记 | -- | -- | 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2 | (海林食生)许字﹝2022﹞第0005号 | 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 | 方便食品,蔬菜制品 | 2022-04-24 | 2027-04-23 |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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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黑民申836号 | 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20-09-14 |
2 | 合同纠纷 | (2020)黑1002执66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黑1002执66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7-09 |
3 | 合同纠纷 | (2018)黑1002民初982号 | 被告 | 原告: 牡丹江市东安区中兴建材租赁站 被告: M某某,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265291.27 | 一、解除原告牡丹江市东安区中兴建材租赁站与被告苗永****年**月**日出生签订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
二、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牡丹江市东安区中兴建材租赁站租金235291.27元、违约金30000元;
三、被告M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牡丹江市东安区中兴建材租赁站租赁物品[扣件(十字卡)15750件、扣件(接卡)1710件、扣件(转卡)2220件、钢架板(6米)200件、钢管(48×3.56米)6200件、钢管(48×3.54米)3207件、钢管(48×3.53米)1346件、钢管(48×3.52.5米)1467件、钢管(48×3.52米)3129件、钢管(48×3.51米)3250件、可调顶托(400×120)2697件、钢管接头(0.5米)196件];
四、被告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对上述款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29元、由被告M某某、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负担5232元,由原告牡丹江市东安区中兴建材租赁站负担197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M某某、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1-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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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M某某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5-29 | |
2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M某某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9-22 | |
3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 L某某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3-19 | |
4 | 裁判文书 | 租赁合同纠纷 | 0453-6608085M某某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1-27 | |
5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M某某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18-09-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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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黑民再216号 | 原告 | 原告: 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7-29 | |
2 | 租赁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牡丹江市东安区中兴建材租赁站 被告: M某某,海林市光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 | 2018-1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