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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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1-04 | -- | |
2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 | --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4-09 | 〔2018〕川0191执2626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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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2-11-04 |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9-07-02 |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2-07-14 |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更多 | 2018-07-06 |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1-07-18 |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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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牛税一)税许准字﹝2020﹞第(1502)号 | 延期申报申请的核准 | 核准意见:同意 | 2020-02-27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金牛区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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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川0191执恢50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11-05 |
2 | 合同纠纷 | (2019)川0191执11125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8)川0191民初724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本院申请重新立案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8-25 |
3 | 合同纠纷 | (2018)川0191民初724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C某某,C某某,成都晨加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202373.43 | 一、C某某、C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尚欠借款本金1099106.16元、利息45767.27元、罚息(截至2018年5月7日罚息为202908.34元,之后的罚息以1099106.16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8日起,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复利(以45767.27元及相应罚息为基数,从2018年5月8日起,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及违约金57500元,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总计以年利率24%为限;
二、成都晨加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C某某、C某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都晨加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C某某、C某某追偿;
三、若C某某、C某某未履行上述债务的给付义务,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有权对C某某、C某某名下的位于金牛区北站东二路18号1栋1层3062号(所有权业务件号:权1380915)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1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100元,由C某某、C某某、成都晨加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5-3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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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川0191民初7248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C某某,C某某,成都晨加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5-31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7)川0191民初6891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被告: C某某,C某某,成都晨加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7-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