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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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辽0211执恢83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辽0211行审1号行政裁定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10-25 |
2 | 其他 | (2018)辽0211执404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8)辽0211行审52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9-03-15 |
3 | 其他 | (2016)辽0211执89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5)甘民初字第430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5-15 |
4 | 其他 | (2016)辽02行终40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6-10-31 |
5 | 其他 | (2015)甘行初字第129号 | 被告 | 原告: 大连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大连市甘井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0000 | 驳回原告大连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付),不予收取,于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6-10 |
6 | 其他 | (2014)甘行审字第13号 | 其他 | - | 110000 | 准予强制执行大连市甘井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安监管罚(2013)3034号行政处罚决定中的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陆佰元和缴纳行政罚款人民币拾万元等两项,并准予强制执行加处罚款10万元。
执行费2939元,由被执行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城花园新美丽华丝印器材经销部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4-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