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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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琼97委赔3号 | 其他 | - | -- | 一、撤销赔偿义务机关临高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2日作出的(2017)琼9024法赔1号国家赔偿决定。
二、驳回赔偿请求人W某某的国家赔偿申请。
本决定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第五条赔偿请求人对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是否赔偿的决定不服,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
(一)有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是否赔偿的决定书;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请求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未能在法定期间行使请求权的情形除外。 ...更多 | 2017-12-20 |
2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27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5)临刑初字第213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3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30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356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4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2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356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5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35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332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6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1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366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7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3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49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8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69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38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9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45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21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
10 | 其他 | (2017)琼9024执第365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院(2016)琼9024刑初292号刑事判决书罚金部分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7-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