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
金方德
91330723MA2M015T2W
10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街道明招路18号(自主申报)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21项招标公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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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4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
(2023)浙0723民初643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34658.5
一、被告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C某某医疗费用等各项损失131658.5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合计134658.5元; 二、驳回原告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8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C某某承担955元(已预交),被告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担143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第一次鉴定费2600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已支付),第二次鉴定费4030元,由被告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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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7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
(2024)浙0723民诉前调1632号
被申请人
-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4-05-09
2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2023)浙0723民初1475号
被告
原告:
T某某
被告:
武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武义新煌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3-08-24
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3)浙0723民初643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3-04-14
4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3)浙0723民初643号
被告
原告:
C某某
被告:
武义县城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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